离婚协议书签属女方可随时探望孩子,但拥有抚养权一方突然变故短绝女方一切信息来源,拒绝女方过问孩子的情况,还对女方语音信息等方面表示不给予过问以及探望孩子,这种情况下,女方可申诉告男方吗

2025-11-26 11:4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在您提供的案例中,女方可能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首先,如果男方没有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包括探望孩子的责任,那么女方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自己和子女的利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是基于双方共同生活条件下的平等原则。如果男方违反了这一规定,女方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其履行探望子女的义务,并且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男方的行为已经导致子女遭受伤害或不满,女方还可以申请损害赔偿。 此外,如果女方认为男方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或其他合法权益,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可以通过诉讼请求男方停止侵害行为或者恢复名誉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法律纠纷中,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地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支持,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尽量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5-11-26 11:45:0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359今日律师解答 47872

相关推荐
婚前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房子车子是男方父母买的,房子产权是男方父亲的名字,房子车子全款付的, 1回答
需要青龙县的律师代理抚养权纠纷案件。当事人同男方协议离婚近半年,女儿(不到三周岁)的抚养权给了男方,当事人每个月给付2000元抚养费。男方没有工作,现在当事人感觉抚养费过高,已经两个月未支付抚养费,男方不让当事人探视孩子。现当事人想委托律师看能否走诉讼途径将抚养费降低或者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先跟律师沟通下胜诉几率有多大,能够接受3000到5000的代理费,希望律师尽快联系。男方户籍所在地是青龙满族自治县。当事人在海港区 1回答
2016年离婚纠纷一审房产按十年前购房的价格分割,中级法院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发回县法院重审。2017年重审时原告,被告双方没有对此房达成任何协商,我也没在重审材料上签字。重审法院还是按2016年一审时我提供的十年前购买此房的价格分割的,并且重审判决已经生效!我于2017年7月向县法院审请再审,2018年九月十五日县法院驳回我的再审申请,维持原判,请问我还能不能对此房重新起诉,要求按市值或竞价的方式重新分割,谢谢 1回答
我家有一房子,房子是我爸生前买的,后来我爸去世了,现在房产证是我母亲,我哥,还有我三人名字,现在房子在我母亲手里租出去,租金一直在她一个人手机,现在我想要回属于我的东西,如果到时候告他的话就是这房子究竟是怎么分,我占三分之一,还是六分之一?问过二个律师答案不一样 1回答
感情不和 家暴 孩子不到一周 没有工作 男方有工作 1回答
告人诈骗需要什么证据,男方预谋骗离婚,制造我出轨的伪证,还拉朋友对我隐瞒真相,夸大事实,本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回事,还起诉我,说我有男女不正常关系,周围的人也被他家骗了,怎么办? 1回答
父母以给吃给穿让上学来威胁孩子自由算违法吗 1回答
当事人结婚4年,没有孩子,当事人在外打工,女方基本在娘家居住,结婚时给了女方10万彩礼,当事人想要回来一部分,有一套房产价值60万,首付20万双方一人一半,婚后共同还款,女方起诉离婚,过几天开庭,请律师代理应诉 1回答
我是城镇户口,我大姨想把她的一套农村房产曾于我,可以吗?(她有子女)可以过户吗? 1回答
当事人结婚4年,孩子3岁半,婚后按揭买的车价值17万左右,双方感情不和,男方不同意离婚,请律师代理诉讼离婚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