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在郑州巴奴毛肚火锅应聘,当时就跟他们领导说过我是做生意的,然后回家两天办理事情,途中他们让介绍人给我打电话让我来上班,经过三天试岗之后,去培训科进行培训,就在第二天他们就以我是做生意的不能在他们店里长期工作为由把我辞退。我应该维护我的权益索要工资吗?
2024-08-30 22:39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你的工龄和工作年限向你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如果你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同时,你也需要保留好与招聘过程中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院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