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6年5月发生的工伤,认定九级.现在社保已将医疗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打下来了,但是我厂社保是最低标准交的,不到实际工资的一半.请问我可以按实际工资和厂里结算伤残补助金吗?
2024-08-30 22:4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您可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按照您的实际工资领取伤残补助金。 至于厂里是否应为您结算伤残补助金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厂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并且该方法符合法律规定,则您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厂方为您结算伤残补助金。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需结合当地的劳动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