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土地征用补偿。人在外地打工、户口在村里二十多年未迁出、现在村里的土地被征用,按理应该享受补偿费,可是村里的干部不给,各种忽悠,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分到补偿吗
2025-02-17 01: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分配,并且不得少于征收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那么您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费用。如果您认为村里的干部不给予补偿或者采取了不当手段,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申请调查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提起诉讼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需要咨询,建议直接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