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3月份到6月份,3个多月,当事人是包工头,对方也是包工,是当事人同乡,当事人从其手中包活,干了3个多月后对方一直不给钱,就不干了,现在对方以未完工为由不给欠款,但是工地方其实已经给了工程款,对方拖欠当事人5万余元,当事人现在想委托律师处理,要回欠款
2025-04-22 21:2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可能需要采取以下步骤来追讨欠款。 联系对方并明确指出对方拖欠款项的事实; 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例如要求对方支付剩余的款项或延期付款;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进行法律程序之前,最好先收集证据,如合同、发票等证明文件。同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