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7年四月十二号与三门峡浩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个人皮包公司)签订一份按揭购车合同,对方要了2000定金答应十天办不下来就退还,按揭款以(天津支行)为由,五月四号又签订一份黑龙江银鼎融资签订一份合同,又以购车定金为由要了2000,期间没有接到任何关于按揭消息,现在要求退还定金以各种理由推脱,请问这构成诈骗罪吗?
2024-10-10 10:5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诈骗的嫌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可以构成诈骗罪。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欺诈行为,建议尽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