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领证前男方给女方10万元买家具电器 剩余五万元 婚后领证后离婚男方可以要回家具电器和五万元钱吗
2024-12-31 14:5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归属通常由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之间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 关于你提到的情况,如果你在婚前与对方签订了赠与协议,并且明确表示了该笔款项是用于购买婚后家庭使用的物品(如家具、电器等),那么这部分财产应该被视为你的个人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该部分财产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在婚后的某段时间内,你将这些物品作为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必需品,例如作为日常用品或者家庭装饰的一部分,则这部分财产可能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你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些物品确实是家庭共同使用或共享的,以及它们的价值是否合理。 总之,这个问题的答案需要基于具体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来进行判断。建议你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