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我老公和前女友有过一个孩子,但孩子刚出生女方就带走了,到目前为止已经5年多了,我和老公也有了自己的孩子,现如今女方带孩子回来了,要求让我老公抚养孩子一段时间,并且要求我们付抚养费,我该怎么办?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不养那个孩子,我想让那女方把孩子带走,永远不回来那种,我们该付多少抚养费?付多久?
2025-03-19 04:21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在您丈夫与前女友的孩子被带走的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其次,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您的丈夫有义务支付抚养费用。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