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端午节我们同事相约捉黄鳝到我家聚餐,一同事又带来一个人(我们都不认识)但是大家还是一起吃喝了起来,也没有人劝酒,那个人的老婆也在一场。那个人走时在离我家六公里的地方撞到一行人重伤,自己轻伤。交警认定是醉驾,现在那个人向我和同事要钱,等于那个人在我家白吃白喝一顿还要钱,请问我和同事有责任吗?谢谢!
2024-10-24 08:2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您和同事们没有责任赔偿该名醉驾人员的损失。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且醉酒驾车更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因此,无论是否有人劝酒,只要该名醉驾人员在道路上驾驶车辆,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分等行政处罚,并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只有在行为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而在本案例中,由于没有证据表明您和同事们有任何过错,因此无法推定你们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也就不存在任何责任赔偿的问题。 最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之间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但这种原则并不适用于无因管理的情形。即在无因管理情况下,即使一方受益方主张权利,也不得强制其支付额外的费用给无因管理人。 综上所述,建议您和同事们可以考虑与该名醉驾人员协商解决此事,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