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向领导交辞职书,领导不接受,说现在快年底不批,按法律来说我可以辞职的吗?我该怎么办?
2025-03-13 09: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您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提出辞职。如果您认为公司拒绝您的请求不合理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与辞职相关的证据,如请假单、会议记录等; 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如果在离职前还有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及时与同事和上级沟通并安排好后续工作。 如果公司在您递交辞职申请后仍未批准,请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寻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帮助,或者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行为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