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我的劳动起诉书起诉未签劳动合同,要求补偿双倍工资跟拖欠工资,今天把拖欠工资给我了,那么起诉书上写的工资金额是不是存在与事实不符呢?
2024-09-04 14:02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在提起诉讼时已经将所欠的工资款项付清,且该款项数额确实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您在起诉书中所写明的工资金额是不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在提交诉状之前,仔细核对和确认所支付的款项是否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确保所有证据材料都具有充分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这样可以避免在后续的司法过程中遇到不必要的争议或麻烦。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