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现在这个厂工作了两个月,还没有转正,是试用期内,公司是规定试用期内三天前提交离职申请就可以了。我是因为过敏才辞工,衣物,住宿环境,饮食都已排除,至于是不是工作环境问题还不确定。可是组长说要招到人才能走,把我的离职申请扣押不交,最近招人有点难。主管及上面人我都有打电话要求辞工,但都说是组长说了算。我有人民医院的病历证明。和上面人都沟通不了,自离又会不发工资了,能告到劳动局要求马上离职,三天内发工资吗?
2024-09-04 14:0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来解决您的情况。 向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领导说明情况。首先,您可以尝试直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司进行沟通,表达您已经了解并遵守试用期的规定,并且希望尽快结束试用期。 提供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果您能够提供医院开具的关于过敏症状的诊断证明,这可能会对您的请求有所帮助,特别是如果过敏症状在试用期内得到改善或缓解的话。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上述方法无效,可以考虑寻求外部机构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帮助,他们可能能够帮助双方达成协议或者提供仲裁服务。 及时通知雇主。一旦决定离开公司,应立即告知公司,以便公司在必要时采取行动以确保员工的利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由于每个具体情况都是独特的,因此在处理类似情况时,建议您详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同时,选择合适的途径和策略也是至关重要的。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