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先生有一个三岁的男孩儿,还有一套房子,房子的首付是他家拿的,但是贷款是我贷的,因为办理贷款的时候,我先生征信报告不合格,所以我们是假离婚后,以我个人名义办理的贷款,房子在我名下,现在我要真的离婚,请问我能争取什么?
2025-07-22 04:27在处理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复杂家庭纠纷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首先,了解您的具体情况是非常重要的,包括但不限于婚姻状况、房产信息、贷款情况、孩子的监护权等方面。其次,在进行任何决策之前,应当确保所有相关法律法规被充分理解和适用。 一般来说,如果您想要获得更多的权益,可能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房产归属。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协议离婚,并且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则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其他证据证明房屋已归另一方所有。 贷款债务。若贷款是基于您的名义申请的,即使贷款金额与您个人收入不符或超出正常需求,也可能会被认为是为了逃避债务而采取的手段,这将影响到后续的债务偿还能力和信用记录。 孩子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的监护权分配通常会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改变现有监护权的情况。 经济补偿。考虑到实际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如医疗费用、教育费用等,您可能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请记住,每种情况都有其特殊性,因此在做出决定前,务必咨询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他们可以提供更具体的指导和策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