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员工在就职前说我提供的住宿条件不好,要改善。我给他重新租了一年房子,他做了一个月就不做了。请问我能要回房租吗?
13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提供给员工的住宿条件存在问题,并且已经做出了改进。然而,由于员工在入职后一个月内即不再继续工作,因此您无法要求其支付剩余的房租。 通常情况下,在租赁合同中会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如果租赁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您可以依据合同条款来要求员工支付剩余的房租。如果没有具体的约定,那么您可能需要与员工进行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以确定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请注意,如果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尽可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有其他相关的问题,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