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大四学生,今年6月才能毕业。已在公司上班差不多半年,没有签第三方协议,但是签了一份公司自己定的协议(协议没有标明工资,起止日期等且还出现两个公司名),现在公司要求重签合同。我不想做了,不想签。但是请问实习期是否合理,签的协议是为了提早进入试用期(有三个月)。有人说年满16周岁即可签劳动合同,又有人说未毕业的学生不能签合同。请问我到底能不能签合同呢?
2024-09-20 17:00你好!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并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才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你作为在校大学生,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你的问题中提到的实习期和签约期限的问题,我建议你直接向所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询问具体情况,以获得最准确的答案。同时,你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沟通,表达你的意愿和担忧,寻求解决办法。 请注意,任何涉及个人权益和利益的决策都需要慎重考虑,必要时应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祝你早日找到满意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