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号小孩3岁半被电瓶车撞了,当事人没报警直接带小孩去看病。检查脑出血,住院给开的病危通知书,住院期间前1个星期当事人交了3000元钱花完了,让我报合作医疗,我挺她的报了。报过她就不问事了。我自己交了1000元。总共花了4000元。合作医疗报了1400,小孩在学校交了50元保险,保险公司也能给报点,目前还不知道能报多少钱。请问我还能和她打官司维权吗?住院期间吃,住,行。她都没管过,误工费,护工费,我媳妇还从广州飞回来的这些费用还能给报销吗?
2025-04-11 07:5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对方可能存在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纠纷。关于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建议您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发票、交通费发票等,以便于在诉讼过程中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协商解决纠纷,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