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是2005年结的婚,我们都是农村人,今年儿子10岁多点,只有一个儿子。去年我家建了两层楼房,这都是我和我老公两人这十多年打工攒钱建的房子,任何人都没有给我们拿过一分钱。建好房子还有一点存款。就是因为我去年在家里我做了个手术 建房子 考了个驾驶证,我公公就老是跟我吵架 又不是我找我公公的麻烦。我现在感觉跟我老公两人没有感情了,都是因为我公公老是找我麻烦,我只要在我老公面前一说他们家人他就跟我发脾气,所以我想离婚。还有我们现在建的房子宅基证上是我公公的名字 而我老公他弟现在住的房子宅基证上是我老公的名字。当时我和我老公结婚时他们家人都答应我也就是现在我们建的房子宅基地是给我们的。
2024-09-02 04:56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您的家庭成员为建房而形成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另外,关于您提到的“宅基证”问题,如果该宅基地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并登记在您的名下,那么它应该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来判断。 至于您提出的离婚问题,如果您认为与丈夫的感情已经破裂,并且希望结束这段婚姻,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同时,建议您在处理离婚事宜前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