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在母亲的名下,儿媳拿了房产证贷款70万左右,还在每月还贷,父亲在外欠人十万元,被告上法院,法院会寄传票冻结这个房子吗 如果没有还这十万元,是不是法院会跟银行收回之前贷款的70万
2025-08-31 14:25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屋是您的母亲的名字,并且您和儿媳共同居住在该房子里,那么您可以主张共有权。如果您的母亲去世或丧失了对房屋的所有权,那么您有权继承房屋。 关于儿媳拿房产证贷款的情况,这种情况通常涉及到借贷关系,需要仔细了解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以确定是否属于合法的债务。如果借款合同中明确表明这笔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您和儿媳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父亲外欠人十万元的问题,如果这笔债务确实存在并且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即超过法定期限),则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然而,如果您能够证明债务是由于您与儿媳的婚姻关系导致的,或者您有证据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中的,那么您可以通过离婚等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