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和前妻已经离婚了一个多月,有一个一岁的男孩子,她要求给她抚养,但是她却把孩子放在老家给她母亲带,她上来顺德工作,而她母亲带了孩子后,孩子的身体一直不好,已经了解清楚她母亲根本就不懂如何去照顾小孩,也不愿意去带小孩,没有带小孩的那个责任心。请问这样的问题我能追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14天前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监护和教育的权利,并且应尊重未成年子女的意愿。如果您的前妻违反法律规定,不履行监护职责,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监护人资格,以保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调解解决。通过与前妻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监护人资格。 证据收集。收集证明前妻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相关证据,如孩子生病时前妻不在家等。 请注意,具体操作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助。同时,为了孩子健康成长,请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纷争,保持良好的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