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他前妻离婚时,离婚协议写的是用以后10年的所有工资奖金收入去补偿前妻,他的工资卡也拿给了前妻,现在和我结婚了,那他的所有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的一半他也可以拿去补偿前妻吗,我能把我的一半要回来吗?怎么要回来
16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应视为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即使是在婚姻关系中获得的收入,如果这些收入与另一方无关或不构成对另一方的义务,那么这部分收入将被视为个人财产。 然而,在实践中,这种情况并不总是如此简单。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前已经拥有大量财富,并且这些财富在婚后继续增长,那么这部分财富可能被视作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额外的财富(如投资收益),这也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因此,对于您的情况,具体而言,如果您的配偶在他与您结婚之前就已经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并且这些财富在他们结婚后仍然存在,那么这部分财富可能被视为他的个人财产,而不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有权要求分割这部分财富作为自己的财产。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大致的概述,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