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结婚两年,有一个女儿刚刚十一个月。我们都有各自的工作,没有婚前共同财产。房子是男方家买的,婚后加的我的名字,小产权房有房本。婚前他自己买的车,今年九月底我用自己存的钱买了一辆致享三厢车市场价6800元,他没有拿一分钱。孩子尚在哺乳期我觉得法院应该会判给我,我想请问一下他的房子我能分吗?我想分得后放到我女儿名下,以后给她。我的车是不是得对半分? 如果这样,离婚协议大概得怎么写呢?
17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对方存在婚姻关系,并且双方都有各自的财产。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首先,关于房产,由于你们已经结婚并且该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所以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认为该房产应归您所有,建议您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关于车辆,如果车辆是您个人出资购买的,那么该车辆属于您个人财产,不应当由对方分割。但是,在处理离婚时,您可以考虑将车辆赠送给对方或将其出售后再进行分配。 最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不满一周岁以内的婴儿,则原则上随母方生活。具体到您的孩子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 至于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建议您和对方一起协商,并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具体的财产分割方案以及子女抚养权等事宜。同时,为了避免后续纠纷,也可以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协助起草协议。 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祝您早日解决家庭矛盾,重拾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