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用期是按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我11月22日入职,2月1日转正,经历了2个多月的试用期,现在公司有个新制度,就是补发原来的百分之二十的工资,可是从3月开始,就意味着3月以后入职的员工可以享受新制度。这样合理吗?
6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入职后经历了一个试用期,并且公司在试用期内为部分员工提供了额外的福利待遇。然而,在新的制度实施之后,原本试用期满后的员工将能够享受到这些福利。 这种做法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因为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在试用期内应该提供与正式雇佣同等条件的服务和待遇。因此,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查或仲裁程序。 此外,由于您在试用期内已经接受了相应的工作职责,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表现符合公司要求并希望继续留在公司,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恢复之前的福利待遇。您可以考虑与公司沟通,看看是否有可能达成协议以解决这个问题。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适用于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