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5年7月租了两套门面房,是从二房东手上租的,当时租地时候二房东跟我承诺说他跟单位上签了10年合同还有7年合同,跟我们是一年一签,我看这排房子都是一年一签我也就一年一签了,给了他转让费给了他一年租金,今年合同快到期我找他续房租,他说跟我签三个月的我说为什么,他说他合同10月份到期,房子要拆迁,我问他你合同不还有5年吗?怎么10月份就到期了呢,三个月我是不会签我也没跟你签过三个月的合同……今天收到法院传票,他把我起诉了。他说他有10年合同我今天看了起诉书他只有5年合同,他所谓的10年合同我们虽然没有书面协议,但有录音证明,像这种情况我们有没有胜诉或者反诉他的可能
2025-03-05 04:50首先,您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您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依据。在进行任何诉讼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一般来说,在租赁关系中,如果双方同意延长租赁期限,则可以视为已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原租赁合同已经到期,且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继续延长租赁期限,那么新的租赁合同将自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生效,并且新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将优先于原租赁合同中的条款执行。 然而,在您的案例中,被告声称其与房屋所有人签订了为期10年的租赁合同,但实际上只有一份为期5年的租赁合同。这种情况下,由于原租赁合同尚未到期,因此新的租赁合同并未生效,这意味着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因此,对于您的案件,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您是否有证据证明您与被告之间存在口头协议,确认租赁期限为10年; 该口头协议是否被被告认可; 如果被告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与房屋所有者之间的租赁合同的有效性,法庭可能会支持您的主张,即原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如果被告提供了有效的租赁合同副本,而副本显示租赁期限仅为5年,法庭可能会认为这一事实足以推翻原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请注意,上述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