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2003年结婚 婚后 还是婆婆当家 于07买两套房子 房子上我和老公各30% 公公 40% 在这期间我们也共同经营的茶馆 2015年因与老公问题 搬出来住 16年 老公就没有回家 因一些原因后 我于下半年起诉离婚 未果 现于接法院通知 公婆诉我们 要回房屋产权 我能胜诉吗 最终能拿回我的30%吗
2024-09-30 00:58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婚姻关系在2015年因为个人和家庭的问题导致破裂,并且随后你搬出去住了。然而,你的丈夫至今没有返回家中。 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在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时,除非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或法律规定,否则该房产应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即使您在购房时有30%的份额,如果其他配偶也拥有同等份额,则房产属于共同所有。 至于是否能够通过诉讼获得30%的产权份额,这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性以及法官对案件的理解等。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以便了解可能的解决方案。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希望您能够在法律程序中得到公正对待,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