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附属幼儿园因收费问题,想由公办性质改为民办,是否合法?
2024-10-03 1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该条法律规定了民办学校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在申请成立民办学校时,必须先经过审批机关的审查和批准,才能获得办学许可证。 对于您提到的“高校附属幼儿园”性质的幼儿园,如果它是由公立大学投资或管理的,那么它的性质属于公立性质的幼儿教育资源,而不是民办性质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它无法通过改变性质来成为民办幼儿园。 此外,即使该幼儿园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也不符合民办教育机构的定义,因为民办教育机构通常是指非营利性、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从事的教育活动。 综上所述,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您提到的幼儿园想要从公办改为民办,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