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本人,老板,大A,小A(大A的儿子) 事因:本人请老板来倒顶层板面,装机械时老板搬不动机器,遂叫本人跟大A去帮忙,本人并不愿意,老板跟大A搬动机器导致机器后溜,本人跑过去帮忙拉住,最后机器还是发生意外侧翻,撞伤小A,现小A已住院。 请问律师,在这事件中,责任该由谁来担负??
2024-09-19 12:2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本案的责任应当由以下几方承担。 由于是老板请求大A和本人帮忙搬运机器,因此在搬运过程中产生的后果应由老板承担主要责任。虽然大A也参与了搬运工作,但其行为并非故意或过失造成的。 小A的伤害应当由雇主即老板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小A是在搬运机器的过程中受伤的,并且是被机器撞击而受伤的,这种情况下雇主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大A的行为,如果他没有过错,则不应对小A的伤害负责。不过,如果大A存在过错(如疏忽大意等),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本人的行为,如果他没有故意或过失地推搡机器,那么他不应对小A的伤害负责。但如果他是故意或者有过错的行为,则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与老板协商赔偿事宜,明确各自的赔偿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