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8年,在现单位(公办单位)工作4年,今年怀孕,医生说孕酮低不好需要保胎,休了3周,回去上了两天班,停胎了,做了人流法律规定15天,休息期间,领导打电话说我请假前前后后超过一个月,本年度工作评定不合格,我想知道,这合理吗
2025-03-12 04: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享有特殊保护。您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 关于您是否可以享受带薪休假,通常情况下,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包括但不限于产假、陪产假等,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并向所在单位咨询具体的休假政策。 至于您的年终评优,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在工作中表现良好,且未违反任何规章制度,其绩效评估结果应当公正、客观地反映其实际工作表现。如果该单位依据个人请病假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年终评优,这种做法可能并不符合相关规定。 总之,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应尽快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务必遵循相关的程序和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