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骑电动车把一个老人撞了,之后报了交警处理,老人这几天就可以出院了,之前我已经帮他预支了一部分医药费了,我本身没有工作,已经无力再支付他余下的医药费,可以等交警责任认定书下来再说吗?
2025-04-27 12:19您好,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无力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在责任认定的基础上确定双方的责任比例,并由责任大的一方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因此,在您已预支了一部分医药费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先行垫付剩余的医药费,然后在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按照责任大小的比例进行追偿。 同时,建议您尽快联系保险公司,了解自己的保险权益和理赔流程,以便及时得到相应的经济支持。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如向亲朋好友借款、寻求社会爱心人士的帮助等。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关于法律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