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欠我的钱,写了借条,说好17年12月底还清的,在那期间断断续续的还了一点,现在她就说没钱也不太想还,我准备起诉她,她是杭州的,我最近准备回老家,我可以回老家起诉她吗还是只能在杭州起诉她
2025-04-27 13:48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诉讼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进行。因此,如果您打算起诉您的朋友,建议您首先确定她在杭州的住所地。如果她在杭州没有固定的住所,那么您可能需要将案件提交至其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此外,考虑到地域因素,您也可以考虑委托当地的律师代理案件。最后,请确保您已经详细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并且准备好充分的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