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下,我是2015年出的车祸,16年上诉的,然后开厅被告输了不服气他又在市里上诉他又输了,5月份开的厅维护原判就交到执行厅了,7月份他给他老婆离婚了,把房子转到他老婆名下财产也转到他老婆名下,现在苏州跑网上业务用他哥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他是不是在逃避法律责任,18年一月份执行厅开始受理这个案子,说让我们配合能提供什么线索,我们把被告人在苏州工作和住址给执行厅的人还有他老家地址,等于就是他们要什么线索我们就提供什么给执行厅,我也在苏州上班只能打电话问情况,让执行厅的人来苏州抓人他们不来,因为是洛阳的,是不是不能跑这么远抓人,昨天让我签终止本次执行申请,我没同意,
12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涉及的是一个民事案件的执行问题。如果对方已经胜诉并且法院已经下达了执行令,那么您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去履行判决。如果对方正在采取规避执行的行为,例如转移财产或改变其居住地等,这可能会导致执行程序的延误或者失败。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联系法院或执行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规定有疑问,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 请记住,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也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希望您能够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