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上个月和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一起4个人:我这边两人他们那边两人。说好两边各要百分之五十股份,投入的资金也一样,他们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注册时,股东只写了他们两个人的名字一个百分之五十一,另外一个人百分之四十九,我就挂了个法人代表和总经理职务,像我们这样的在公司算不算股东?投入的能不能退回来?如果公司需解散或者发生意外需要赔偿,我是法人代表需不需要承担赔款?如果公司盈利分红我们能不能分到相应的钱?
2025-05-04 09:35您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只有合法取得股权的人才能被视为公司的股东。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不具备股东资格。 其次,关于投资资金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投资者有权要求返还其出资。但是,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如果您有明确的合同或协议,并且该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则您可以按照协议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再次,关于公司解散或遇到意外事件需要赔偿的问题,由于您不是公司股东,因此无法直接参与公司经营,也无法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公司破产清算后剩余资产不足以支付所有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您可能会成为一部分债务的清偿者之一。 最后,对于公司盈利分红的问题,通常而言,公司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但具体是否能获得相应的收益,还要看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运营情况等。建议您详细阅读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如果存在任何疑问,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