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徐州做工程,单一的劳务分包,现工程已完成,进入决算,但对方说我钢筋、商砼用量没达到合同中的节约率,钢筋要求按图纸量节约百分之六,商砼百分之二。(钢筋、商砼按图纸计量都没超,就没达到节约率)现对方要按节约率扣我方工程款,这合理吗?
2024-10-22 00:35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通常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对所完成的工作进行结算。如果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完成了工作,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了计量,则应得到相应的款项。 然而,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对方认为您的工作没有达到合同中约定的节约率。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争议。首先,您可以向对方提供详细的结算单和相关的计算依据,以证明您的工作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其次,您也可以与对方沟通,了解其具体的理由和标准,以便更好地理解并处理此事。 在达成一致后,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重新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中关于节约率的规定是明确且合理的。 要求对方提供具体的证据或说明,以支持其判断。 如果双方无法就争议达成一致,建议寻求第三方机构如仲裁委员会的帮助,通过公正的程序来解决争议。 在整个过程中,请保持专业的态度,尊重对方的意见,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