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某企业的一名员工我干了一个半月来的时候就说百分百工资开后来公司说我听错了百分之八十,来的时候说可以提前一个月离职,我干满一个月我就写了离职申请书,然后直接给我批了,说工资百分之八十但是20号员工开工资了所有人都是按百分之百开的,我去找人事他们说他们在研究百分之百的时候我已经离职了跟我没关系了,请问我可以找他们要回属于我的工资么
3小时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入职时被告知工资为百分之百,但在离职前却被告知只能获得百分之八十。这种情况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工资标准和支付方式等事项。如果公司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资,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剩余部分的工资。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如果您在工作期间提出离职,并且在离职前已经向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书,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您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剩余的工资。 最后,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诉讼。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如果情况复杂或有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