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打算买二手房,双方没有任何协议和合同,卖方让我预付了十万元,现在也一样手续没办,现在我不想买了要他退还那十万元可以吗
2025-08-09 15:0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欺诈、胁迫等方式签订合同。如果您已经明确表示不购买房屋,并且卖方也未履行相应的义务,那么您可以要求卖方退还预付款。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但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后续使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