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专刚毕业的在职人员,去年7月份来到一家校企合作的公司实习,在实习期间公司给了我一个机会参加外面的培训,前提是要签一份协议,里面内容有培训的费用一万块钱,需要服务公司销售岗位两年。当时刚接触第一份实习工作,比较单纯,觉得这是学习的机会就签了。培训时间是三天,学的是销售技巧。今年3月份正式转正,在这期间公司给了我分配了很多岗位,基本都是新的岗位没有经验的团队里。现在其实很感恩这个公司让我学会吃苦耐劳,但是考虑到未来的方向,决定辞职了。公司人力资源要求我赔偿这一万块的培训费用,我打听了这个培训费用是不用那么多的,目前我想咨询的是这个协议有法律效应吗?当初刚来到这个公司,也是通过校企合作来的
2021-06-0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