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长安车主,在2017年7月14日与一辆思威车发生刮蹭事故,对方车主61岁,7月17日双方签订了一份自行协商协议,协议内容是对方赔偿双方责任,并且签字按了手印,但是对方不承认!7月24日交警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对方负主要责任,我方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判定我车车损1000多元,对方车损5000多元,我保险理赔金除去我的赔款后,还要给对方赔偿1900元,但是我未支付对方,对方要提起诉讼,说的是要告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有没有哪条法律的规定?对方提起诉讼,我要支付什么钱吗?求助,谢谢!
2025-02-12 10:09您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失,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处理。 尽快收集证据。包括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医疗证明等。 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索赔。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了解法院管辖权。如果对方起诉,您可以查阅当地法院的管辖范围,确定是否需要出庭应诉。 寻求法律帮助。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案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域、案件性质等因素有所不同。在任何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