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买的电器我没拆包装也没看到东西,发票上写超两个月了我还能退货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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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您购买的商品未拆封且未使用过,符合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条件。您可以依据该法律规定,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含当日)向商家提出退货申请,并要求商家退还全部货款及运费。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相关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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