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老婆一直感情不太好,主要是因为性生活,她基本上不需要男人,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实在忍受不了,所以提出离婚,可是在协议上遇到一些问题,小孩在12年已过户给我哥,主要是读书学习,她叫我把小孩给她,已过户法律不允许,所以她要求房产给她,小孩不管,还要给5万现金,这个要求我不能接受,所以想咨询一下,谢谢!
2024-10-12 17:05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到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争议。首先,关于您提出的离婚请求,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的方式解决离婚问题。如果您确实认为自己无法维持正常的婚姻关系,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关于小孩的问题,如果已经办理了子女户口的变更手续,并且没有涉及到监护权的纠纷,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不会干涉这种变化。但是,具体到您的孩子是否需要由您照顾,以及如何处理其教育等事宜,建议您与妻子进行沟通,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另外,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具体的数额应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因素来确定。您可以与妻子协商,共同制定一份合理的抚养费用支付计划,并确保执行到位。 最后,考虑到您可能面临经济上的压力,建议您在做出决定前充分考虑自己的财务状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者仲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避免直接诉诸于法庭。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