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离婚时在民政局协意中写到女方无探视权,可她又要探视孩子,说要去起诉,她会胜诉吗
2024-10-12 16:04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来说,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一方无探视权的条款,如果该约定合法有效,且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意愿,则另一方有权利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探视义务。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能够胜诉取决于多个因素,如案件的具体情况、法院的审查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因此,建议您详细阅读并理解离婚协议中的具体内容,并考虑与对方进行协商或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同时,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决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