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和我对象相处半年多,刚订婚的时候给我两万,现在怀孕了,他不想要这个孩子,我们也分手了,我想问问我是不是可以不退回这个两万元,毕竟我打胎也是不小的事
2024-10-12 15:2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在未生育的情况下与他人订婚并支付了彩礼金,但在婚后双方发生矛盾导致分手,并且对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时要求您退还彩礼金的,您可以主张返还。但是,具体的返还金额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彩礼金的价值、双方感情状况、经济条件等。 在此情况下,建议您先收集证明双方存在订婚关系和支付彩礼金的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记录、转账凭证等。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希望您能妥善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