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需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但伤情这家医院治不好,工厂说只能负责在本省的治疗费用,省外治疗费用不负责,这合理吗?关键省内治不好啊
2025-07-25 15:37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工伤职工应当到统筹地区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认定后的治疗,并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如果当地没有满足工伤认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或者在当地的医疗机构无法得到有效的治疗,则可以向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然后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至于治疗费用的问题,如果是在本地医疗机构无法获得有效治疗,且符合工伤保险相关规定,那么该费用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同时,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转诊和转院等必要措施。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如果你需要专业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