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和我爸爸已经分居9年,在这九年里,都是我爸爸一个人抚养我,妈妈没管我什么,并且在这九年里,我爸爸一直是保持单身,而妈妈已经连续嫁了两次,有了两个孩子,一直到今年三月份,在我妈妈通过和我还有爸爸协商决定协议离婚,我家并没有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在离婚前我妈妈答应给我爸爸一万元钱作为补偿,可是最后她只支付了5000元,因为我们没在离婚协议上写条,所以这就没了证据,可是她答应每个月给我的生活费却只支付了一个月!我是一个高中生,父亲又带有残疾,身患多种疾病,我想起诉,可是上法院需要一笔费用,我爸爸想着我上着高中,就不想花着冤枉钱,打算放过我母亲,可是我心里一直过意不去,希望各位律师给我一些建议可以
2024-09-19 14:25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此,您有权要求您的母亲按照约定每月支付生活费。 其次,关于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每月的生活费支付方式的问题,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或修改协议中的相关内容。如果协议确实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请求。 再次,如果您认为您的母亲违约,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将您的情况告知当地社区服务中心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构,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是否有免费的法律服务可供选择。 与您的父亲商量,看是否愿意一起参与诉讼过程,以减轻经济负担。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措施,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并尽量避免影响到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