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4年购买了企业福利二手房,售房给我的是产权人的女儿,包括收房款和签协议都是他女儿,结果发房产证实际统一发放到手是2006年,产权的实际办理时间为2003年,即然买了我们要他们出面完善过户手续,结果他女儿说他父母早己离婚没联系过找不到,无论我们怎么说还是说找不到,他女儿说这房子是她出钱买的只是借用了她父亲的工龄长而己分了个好楼层,她也与她父亲关系不好不往來,无奈2017年起诉到法院,法院给了她一个月时间让她找到她父亲完成过户实际上是2个月的时间还是没找到,现在和她商量把房子回购,低于市场价3O万左右,实际这房子属于拆迁房,价值接近60万,不管怎么说还是不理睬,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來起诉
7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多个法律领域的问题。首先,关于房产的买卖合同和相关的交易记录,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其次,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已经去世或无法履行义务,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如通过法院诉讼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属。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您收集证据,为案件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同时,也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其立场和需求,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总之,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保持冷静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