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6月。济南军苑艺术培训学校向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第24中学招生。学生们都交了9800元之后开课一切正常。结果到去年暑假之后,这个学校换了地方。比招生时候的教学环境差。老师不定期的换。知道今年高中开学就一直不开课。一直不见负责人。我们申请退款,负责人也不露面。负责人近期说明把这群学生转让给其他机构学校,并不退款。这样构成犯罪了吗?
2024-08-30 21:22您的描述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合同违约、教育欺诈和商业诈骗等。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济南军苑艺术培训学校与临沂市河东区第24中学之间的招生协议存在欺诈行为,那么该行为可能构成虚假宣传罪或合同诈骗罪。 其次,如果济南军苑艺术培训学校将学生转交给其他培训机构并拒绝退还学费,则可能存在非法转让学生的行为,这可能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的相关规定。 最后,如果您认为济南军苑艺术培训学校没有履行其合同义务,例如未能提供教学服务,且对方拒绝退款,您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但是,这种情况下需要证明济南军苑艺术培训学校确实有责任违约,以及您的损失是由该违约行为造成的。 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确定是否可以起诉济南军苑艺术培训学校,以及如何在合法范围内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注意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如收据、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以支持您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