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无锡滨湖区胡埭立人一区的,是拆迁安置房,这次统一办房产证,軍核人说我的房产有问题,我是1993年2月15曰登记结婚的,和妻子离婚是1998年5月8曰,我原先的房产证是1996年发的,审核员说我的房产证是96年发的,而且我和前妻己共同生活超过5年,应该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所以不能办理!除非与前妻协议!当时胡埭是96年统一发的房产证,而我只有证明1991年宅基地登记的是我的名字!所以我走投无路,求助你们!!!
6天前很抱歉听到您的遭遇。关于房产证的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处理。他们可以为您提供更准确和专业的意见,并帮助您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 同时,如果您的前妻也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协商过程中,双方需要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以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您能早日解决这个问题,恢复正常的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