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因购买物品,与售卖方发生口角后卖(卖方因为我买的少对我进行侮辱谩骂),对方找来一众地痞流氓(20左右),将我和一位店员殴打至住院(眼角缝三针,头部皮外伤,但不够成轻微伤)。请问怎么处理,能不能定性他们为黑社会,寻衅滋事。怎么要求赔偿?
2024-12-09 14:16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民事和刑事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关于您的身体伤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您的伤害情况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卖方主张相应的赔偿。 其次,关于您是否能认定卖方为黑社会或寻衅滋事,这需要具体分析案情。一般而言,若卖方的行为具有明显的暴力倾向、不尊重消费者权益、多次骚扰等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然而,这些判断需要由专门的司法机关进行审查,建议您及时报警,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 最后,如果您认为卖方的行为构成犯罪,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同时,您也可以聘请律师介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争取获得合理的赔偿。 请记住,在任何情况下,保护好自己是最重要的。希望您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