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份暑假工,没有任何协议,做了半个月了,突然换了地方,工作强度变得很大,受不了要求走人老板不同意,我直接自己走了,索要半个月工资也不给,该怎么办啊,工资能要到吗?
2024-12-09 12:51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获得您的全部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如果您的雇主未能按时支付您应得的劳动报酬,则您有权要求其补足拖欠的部分。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您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来保护自己。 直接与您的雇主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如果调解不成,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选择提起诉讼。 请注意,在处理任何争议时,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保留所有的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