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劳动合同这个月31日到期,请问我需要提前自己跟公司交涉这份合同的情况吗?确认是否跟我续约或不续约。现在的情况是公司一直不提,我担心我自己也没主动问的情况下,任由合同过期,到时失去主动申请仲裁的权益。谢谢
2025-09-29 12:52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并应当给予用人单位合理的答复时间。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您已经超过了法定的告知期限,而用人单位仍未作出决定,那么您有权选择主动离职或者等待用人单位的通知。但是请注意,如果您的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及时通知你是否续签合同,这可能会被视为默认续签,导致您丧失了主动申请仲裁的权利。 建议您尽快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意愿和预期,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