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的,不可以视为婚后财产嘛?
2025-09-15 17:4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无论其来源如何,都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该房产是基于双方的共同出资或者投资形成的,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