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不想在那儿干了,结果工资将奖金全被扣?
2024-10-08 01:32你好!首先,根据《劳动民法典》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其次,根据《劳动民法典》第39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你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退还你的工资和奖金。如果你选择继续工作,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书面证明并说明理由,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离职申请。同时,建议你在离职前与公司协商解决工资和奖金的问题,以便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